襄樊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2011年紀檢監察工作要點

為推進公司反腐倡廉建設,為公司改革發展穩定提供紀律保證,根據中紀委十七屆六次全會和省、市紀委全會精神及國資委相關文件精神,制定2011襄樊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工作要點如下:

一、指導思想

2011年公司紀檢監察工作,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十七屆六次全會和省、市紀委全會精神,按照中紀委和省、市紀委、國資委的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完善國資監管體制和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大局,堅持标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工作方針,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大力推進公司反腐倡廉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強廉潔文化建設,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

1、開展經常性反腐倡廉教育。以領導人員、重點崗位和關鍵人員為重點對象,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潔教育和反腐倡廉形勢教育,宣傳勤廉先進典型,教育和引導黨員幹部樹立正确的世界觀、價值觀、權力觀、政績觀,增強廉潔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

2集中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月”活動。按照市紀委、國資委統一部署,以“以人為本、服務便民”為主題,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結合企業實際和特點,紮實開展“宣傳教育月”活動,增強反腐倡廉教育的沖擊力。

3、積極推進廉潔文化進企業。按照《襄樊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全面推進“廉政文化進企業”工作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加強載體建設,創新方式方法,全面推進廉潔文化進班子、進機關、進項目、進崗位、進班組、進家庭。通過加強廉潔文化建設,引導企業增強“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廉潔從業”意識。

(二)突出廉潔風險防控,加強公司懲防腐敗體系建設

1、深入開展廉潔風險防控工作。按照《湖北省國有企業開展廉潔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及五個配套制度的要求,以加強重點領域、重要崗位、關鍵環節制度建立和完善為主要内容為着力點,加大廉潔風險防控工作推進力度。結合廉潔風險防控工作,建立完善企業各項管理制度,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2、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根據新的形勢和發展要求,着力加強教育、預防、監督、懲處等相關制度建設。完善企業領導人員出國(境)考察管理規定,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和企業領導人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逐步形成健全完備的制度體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促進制度落實,提高制度的執行力。

3、加快懲防體系建設任務的督辦落實。根據市委《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實施細則》和市委辦公室《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市直單位任務分解方案》确定的懲防體系建設任務安排,分解工作任務,明确工作責任和完成時限,加強工作督辦,加快工作進度,确保懲防體系建設工作任務的全面完成。

(三)發揮監督職能,服務公司持續快速發展

1、加強重大決策部署和重大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按照圍繞中心、服務發展的要求,重點加強企業國有資金重點投資項目和企業重組整合中重要事項的監督檢查。以保障企業規範經營為重點,重點加強“三重一大”決策、資産評估、重大項目建設、大額資金使用、高風險業務,以及招投标、财務管理等關鍵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

2、加強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繼續深化“小金庫”專項治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鞏固治理成果。

3紮實開展效能監察。重點對原材料與設備的采購、資産處置、資金運行、産品銷售等方面進行立項監察。

(四)加強廉潔自律工作,抓好領導人員思想作風建設

1、加強廉潔自律工作。以貫徹落實《廉潔從業若幹規定》為重點,完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行為規範。認真落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述職述廉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自覺接受黨内監督和職工群衆監督。

2、加強思想作風建設。組織領導幹部深入基層、深入群衆,了解基層情況,傾聽職工意見。督促公司認真落實事務公開和職代會報告制度,凡涉及職工利益的重要事項,必須公開和向職代會報告。

3、切實解決職工群衆反映的突出問題。公司領導人員定期走訪困難職工家庭,建立扶貧幫困機制,為困難職工解難事、辦實事。建立健全職工利益協調機制和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機制,保證職工群衆反映的突出問題得到切實解決。堅決糾正和嚴肅處理損害職工利益的行為,維護職工群衆合法權益。

(五)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保護國有資産安全

1、認真做好信訪舉報工作。做好信訪件的登記、轉辦、督辦、查辦工作。充分利用監事會、财務、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結果,從中發現、挖掘辦案線索。加強案件管理工作,及時做好信訪件的回複。

2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嚴肅查處公司物資購銷、工程建設招投标中的違紀違法案件;買官賣官和其他用人上的腐敗案件;工作失職渎職、決策失誤、縮水評估和惡意轉讓造成國有資産流失案件;嚴重侵害職工群衆利益案件;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等案件。

(六)堅持“一崗雙責”,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1、嚴格落實責任。根據2011年反腐倡廉建設總體部署,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做到“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使“一崗雙責”真正落到實處。

2、嚴格檢查考核。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辦法,細化考核指标,每半年對各二級單位實施一次全面檢查考核。

3、嚴格責任追究。注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檢查考核結果的使用,将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表優、精神文明創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責任制工作領導不力、履行責任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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